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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简况之三——医疗保障与卫生资源
一、医保保障
(一)新农合保障能力稳步提高。截至2014年12月底,全省新农合年度筹资已达到73.63亿元,其中:中央财政补助42.58亿元,占57.83%;地方财政补助17.97亿元,占24.43%;农民个人缴费12.07亿元,占16.39%,利息收入0.99亿元,占1.35%。2014年12月底全省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为73.22亿元,累计受益0.36亿人次,参合农民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。
(二)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。截至2014年12月底,全省参合农民19259176人,参合率达98.26%。根据医改监测,截至2014年12月底,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410元,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20元,个人缴费90元。与2013年比较,人均筹资标准提高70元,其中:各级财政补助提高40元(见表1)。
表1 2014年医疗保障情况表
地 区 |
筹资额度(亿元) |
|
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(亿元) |
累积收益人次(亿人次) |
新农合参合人口(亿人) |
|
||
中央财政补助占筹资额度的百分比(%) |
地方财政补助占筹资额度的百分比(%) |
农民个人缴费占筹资额度的百分比(%) |
参合率(%) |
|||||
甘肃省 |
76.63 |
57.83 |
24.43 |
16.39 |
73.22 |
0.36 |
0.19 |
98.26 |
全 国 |
2550 |
40.1 |
38.6 |
20.7 |
2073 |
11.5 |
7.35 |
99.00 |
注:甘肃省数据截至日期是2014年12月底,全国数据截至日期是2014年9月底。
二、卫生资源
(一)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比重有所增长。2013年,全省卫生总费用达518.21亿元,人均卫生费用达2006.89元,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的8.27%。与上年比较,卫生总费用增加73.49亿元,增长16.53%;人均卫生费用增加281.53元,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增长0.4个百分点。
2013年卫生总费用中,政府、社会和个人卫生支出分别占36.31%、27.26%和36.43%。与2012年比较,政府卫生支出比重下降1.66个百分点,社会和个人卫生支出比重分别上升1.64和0.02个百分点(见表2)。
2013年,我省卫生总费用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1.64%,我省人均卫生总费用比全国人均卫生总费用低319.91元。
表2 2013年卫生总费用情况表
地 区 |
卫生总费用(亿元) |
|
卫生总费用构成(%) |
卫生总费用占GDP(%) |
人均卫生总费用(元) |
||||
政府卫生支出 |
社会卫生支出 |
个人卫生支出 |
政府卫生支出 |
社会卫生支出 |
个人卫生支出 |
||||
甘肃省 |
518.21 |
188.17 |
141.28 |
188.76 |
36.31 |
27.26 |
36.43 |
8.27 |
2006.89 |
全 国 |
31661.5 |
9521.4 |
11413.4 |
10726.8 |
30.1 |
36.0 |
33.9 |
5.57 |
2326.8 |
( 二)卫生人力总量继续增加。2014年底,全省卫生人员总数达169297人,比上年增加9652人。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达124420人,比上年增加8101人。内:执业(助理)医师46224人,比上年增加2782人;注册护士达44889人,比上年增加4221人。每千人口执业(助理)医师数由2013年的1.74人增加到2014年的1.78人,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由2013年的1.59人增加到2014年的1.73人。
2014年,我省卫生技术人员数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数的1.64%,执业(助理)医师占全国执业(助理)医师的1.60%,注册护士占全国注册护士的1.49%(见表3)。
表3 2014年卫生人力情况表
地区 |
人员数(万人) |
每千人口执业(助理)医师 |
每千人口注册护士 |
|||
合计 |
卫生技术人员 |
|||||
小计 |
执业(助理)医师 |
注册护士 |
||||
甘肃省 |
16.93 |
12.44 |
4.62 |
4.49 |
1.78 |
1.73 |
全 国 |
1022.5 |
757.9 |
289.2 |
300.4 |
2.12 |
2.20 |
(三)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持续增加。2014年末,全省医疗机构床位122375张,每千人口床位4.72张。其中:医院床位90499张(占73.95%),卫生院床位23814张(占19.46%)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床位3473张(占2.84%),妇幼保健院(所、站)床位3561张(占2.91%) 。与2013年相比较,医疗机构床位增加6288张,其中:医院床位增加5988张,卫生院床位增加367张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床位增加8张(见表4)。
2014年,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1.85%,我省每千人口床位数比全国每千人口床位数低0.12张。
表4 201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情况表
地 区 |
合计 |
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(万张) |
每千人口床位数 |
|||
医院 |
卫生院 |
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 |
妇幼保健院 |
|||
甘肃省 |
12.24 |
9.05 |
2.38 |
0.35 |
0.36 |
4.72 |
全 国 |
660.2 |
496.2 |
116.72 |
17.18 |
18.48 |
4.84 |
(四)医疗卫生机构总数增加。2014年底,全省卫生机构总数27902个(含村卫生室)。其中:医院427个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260个(内: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3个,社区卫生服务站394个,乡镇卫生院1375个,村卫生室16686个),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061家。与2013年比较,医院增加8个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115个(内:卫生院减少3个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减少9个,村卫生室增加3个,诊所、卫生所、医务室减少97个),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1361个(含各市州人口计生委主管的计划生育计生服务机构)(见表5)。
2014年,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数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的2.84%,其中医院占全国医院总数的1.54%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2.76%。
表5 201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情况表
地 区 |
医疗卫生机构数(万个) |
|
||||||
医院 |
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|
|
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|
|||||
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|
社区卫生服务站 |
乡镇卫生院 |
村卫生室 |
|||||
甘肃省 |
2.79 |
0.04 |
2.53 |
0.02 |
0.04 |
0.14 |
1.67 |
0.21 |
全 国 |
98.1 |
2.6 |
91.7 |
0.87 |
2.6 |
3.7 |
64.5 |
3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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